另一种视角:教师培训须沟通两类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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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质教育的关键在教师",这是一句已经讲滥了和听厌了的话,然而它又无疑是正确的。因为不管教育法规政策及教育指导思想怎样改变,处在教学最前沿与学生直接接触的还是一个个教师。教师本人所受教育的模式,文化传统和习惯,无不影响着教师的教育理念,并进而影响着他的教育实践。每一教师个体的教学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讲是难以控制的。我国倡导和实践素质教育,到如今若干年过去了,可形势任不容乐观,究其原因,除了社会竞争压力、教育体制问题、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以及形式主义的怪圈外,没能突破教师这个关键更是一个主要因素。至于教师关键为何难以突破,如何进行突破,见诸文字的讨论已有不少。本文则根据Osterman等人的理论,试图从另一种视角分析,认为要突破教师这个关键,就必须在教师培训中,沟通教师的两类理论,用素质教育的教育理念对其教学活动产生影响。 Osterman等人认为,教师的理论知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所倡导的理论"(espoused theories),这种知识教师容易意识到,容易报告出来,它更容易受到外界新信息而产生变化,但它并不能对教学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另一类是"所采用的理论"(theories-in-use),这类知识在直接对教学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但却不容易被教师意识到,而且不容易受新信息的影响而产生变化,而是更多地受文化和习惯的影响。这两类知识之间并非总是一致,教师"所采用的理论"与其"所倡导的理论"常常两样而不自知;也并非截然分开的,所"倡导的理论"可以转化为"所采用的理论"而对教学活动产生影响。
区分这两类知识有重大意义。在职前和在职业培训中,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每个教师都会形成一些对教学的了解和认识。传统的教师培训将知识传授放在中心地位,以为教师一旦接受了关于教学的新知识,就可以运用到教学活动中,然而在结果上却收效甚微。实际上,教师对某种教学理论的了解并不能自动地对教学活动产生影响,"所倡导的理论"并不能自动地转化为"所采用的理论"。很多教学改革之所以失败,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忽略了这两类知识的差别,误认为向教师介绍了新的教学思想便可以自然而然地导致教学行为的革新,却不知道教师还在用老一套思想进行教学。 |
| 《师资建设》2001/1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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