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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法西斯,自由属于人民

       

“消灭法西斯,自由属于人民”

 

吃完午饭,忽然从电视中传出一个熟悉的声音:消灭法西斯!自由属于人民!转眼一看,是央视六套这两天播放的《电影传奇》中的片断。我已经记不清这是哪部电影中的对白。后来在网上查到是阿尔巴尼亚电影《宁死不屈》。讲述一个女中学生从同情、理解抵抗法西斯的斗争,到参加抵抗斗争直到英勇牺牲的故事。这个电影里有一首歌,优美而坚毅:赶快上山吧勇士们,我们在春天加入游击队,敌人的末日就要来临,我们祖国将要获得自由解放。”……这部电影中的游击队员见面时都要对暗语,一个说:消灭法西斯!另一个说:自由属于人民!电影是从1969年开始在中国放映的,我看这部电影应该是7071年,56岁吧!可能那时我太小,只记得这一句台词。

       不过,这句话是很重要的,很值得我们反省。“消灭法西斯”目标是很清楚的,人们拿起武器,赶走侵略者,推翻傀儡政权,法西斯德国的统治就会被推翻。可是,“自由属于人民”呢?要实现起来就难多了。

       自由,在中国似乎是一个贬义词。为什么呢?80年代反自由化,一直持续了很长时间。在人们心中留下的就是:自由——资产阶级的一套骗人把戏。或者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思想。如果我们向人们提出自由应该是一个人类普世的价值观,很多人都会反对。他们反对的理由不是理性的分析,而是内心的恐惧。这个恐惧就是害怕犯错误。其实,时代已经在改变,中国人目前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已经体会到自由的价值与魅力。

“自由”意味着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决断、自主行动。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人从有着旱涝保收的国营企业或事业单位中走出来,自己承担风险,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短短30年的时间,他们释放了自己身上巨大的潜能,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很多人从一无所有,转变成了商人、企业家、投资商,或者是其他自由职业者,同时也在促使我国的经济活力不断增强。

然而,自由需要受到法律的制约。这是很多人在看到自由的时候深感警惕的理性表现。道理上不错,可是在现实中,最不受法律制约的是什么呢?是不是人们享受的自由太多了,导致人们违反法律呢?显然,现实的情况并非如此。那些享受自由较多的人群,大多是享有特权的人。对于绝大多数民众来说,自由不是太多,也不是因此而违反法律。有一种观点认为,是社会不公导致普通民众违反法律。只是没有数据来证实。当前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可能并不是对自由进行过多的限制,而是先要解决社会不公的问题。自由,可能正是对抗社会不公的武器。

自由如何才能属于人民?这要从“是谁扼杀人民的自由”来分析。自从有了国家,国家机器就逐步形成强大的力量。一方面,国家对外防御外寇,对内维持必要的秩序,起着保护民众自由的作用;另一方面,操纵国家机器的个人或集团又常常为自己谋利。国家机器属于公共权力,本应当为公众牟利。可是掌握公权力的人或集团在不受制约或监督的情况下,就会超越公共权力的限度,谋取私利。进而侵犯民众的自由。20世纪的德国,希特勒为首的纳粹党自诩为自己是民选的政府,便可代表人民。他们用一些蛊惑人心的口号,来赢得民众的支持。其中最能起到蛊惑作用的是“建立大德意志国家”这样极端民族主义的口号。这个政党在掌握了公权力之后,便忘乎所以。既取消了其他政党,实行一党专政,又取消了工会等社会团体。纳粹党认为,每一个党员要为实现伟大目标而奋斗,这就需要牺牲自己个人的利益与自由。纳粹党不断推进国民经济军事化,最终将德国推向了世界大战的战争漩涡。德国民众牺牲了自由,真正得到的是什么呢?是德国沦为战败国,成为一片被战争摧毁的废墟。(每一个富有理性的人可以查阅文后的附件史料《纳粹党党纲》)

因此,为了自由,人们不仅要战胜法西斯,还要建立对公权力加以限制与监督的制度。比如:实行法治,以宪法确认的民主制度行事。实行民主,通过定期选举,淘汰民众不信任的政府或政党。实施以权力制约权力。依靠议会、法院、媒体、政党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制约执掌公共权力的政党,以维护民众的自由权利。唯有如此,自由才真正属于人民。

 马克思把共产主义表述为“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今天,我们应该为自由正名了。

附:史料链接:

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纳粹党)根本纲领 ()

 

我们所有德国人在民族自决权的基础上联合成为一个大德意志.
   
我们要求德意志民族对其他民族享有平等权利我们要求废除<<凡尔赛和约>><<圣日耳曼和约>>.
   
我们要求得到领土和土地(殖民地)来养活我国人民和迁移我国过剩的人口.
   
只有本民族同志才能成为公民.无论职业如何只有日耳曼血统的人才能成为本民族同志.因此犹太人不能成为本民族同志.
   
凡非公民只能作为客人居住在德国,且需受制于有关外国人的法律.
   
只有公民才享有决定国家和法律的权利.因此我们要求任何公职,不管何等种类不管是中央,邦或区一级,都应由公民来担任.我们反对无视品格和才能,只按党派观点窃取职位的这种腐败无能的议会勾当.
   
我们要求国家首先提供公民就业和生活的可能性.如果不能养活全国居民,就应把外国人(非公民)驱逐出境.
   
阻止任何非德意志人滞留境内,我们要求迫使自191482日以来迁入德国的非德意志人立即离开我国.
   
所有公民享有同等权利,负有同等义务.
   
每个公民的首要义务必须是从事脑力劳动或体力劳动,个人活动不得违背全体利益,而需要全体的制约并对所有人都有利.
   
十一.取缔不劳而获的收入,砸碎利息奴役制.
   
十二.鉴于每次战争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带来巨大牺牲,必须把个人靠战争发财当作对人民的犯罪,因此,我们要求没收一切战争利润.
   
十三.我们要求对迄今已经组合起来的所有企业实行国有化.
   
十四.我们要求分享大企业的利润.
   
十五.我们要求大幅度改善老年人的福利.
   
十六.我们要求建立和维护一个健康的中产阶级.我们要求没收大百货公司,廉价租赁给小工商者,要求国家和邦区在收购货物时,特别照顾小工商业者.
   
十七.我门要求实现一种适合我国需要的土地改革,要求制订一项为了公益而无偿没收土地的法令,要求废除地租,制止一切投机倒把.
   
十八.我们要求对损害公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对鄙视的民族犯罪,高利贷者,走私犯等应处以死刑,无须考虑职业和种族.
   
十九.我们要求用一项德国的公益法代替为唯物主义世界秩序服务的罗马法.
   
二十.为使每个能干而勤奋的公民能受高等教育进而走向领导岗位,国家应对大力发展我国全部国民教育事业予以关注.一切学校的教育计划需符合实际生活的要求,通过在学校中教授公民来树立国家思想.我们要求不分等级和职业由国家投资培养具有特殊天赋的穷人孩子.
   
二十一.国家为提高国民健康,需要保护母亲和儿童,禁止雇佣童工,用法律规定体育运动,推动体育锻炼,大力支持各种青年体育运动协会.
   
二十二.我们要求取缔雇佣军,建立国民军.
   
二十三.我们要求在法律上抵制报刊故意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为能创建德国的新闻事业,我们要求:
   
德文报纸的编辑和撰稿都必须是本民族的同志.
   
非德国报纸的出版需要获得国家的文明批准.它们不准用德文印刷.
   
按法律禁止非德国人在财政上参与和影响德国报纸,为惩罚违法者,我们要求关闭这类报社,并立即把参与的非德国人驱逐出境.取缔违反公益的报纸.我们要求按法律抵制对我国国民生活生产腐蚀影响的文艺倾向,取缔一切违反上述要求的文艺演出.
   
二十四.我们要求国内实行一切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不得危害国家存在或违反日耳曼种族的习俗和道德情感.本党持积极的基督教立场,但在宗教上并不受某种信仰的约束.本党反对国内外犹太人的唯物主义精神,深信我国人民的不断康复只能从内部在为公忘私的基础上达到.
   
二十五.为贯彻上述一切,我们要求建立德国强大的中央集权.中央政治国会对于全德国及其一切机构具有绝对权威.

   
党的领袖们保证,为坚决实现上述各条必要时献出自己的生命.

                                            1920
224日于慕尼黑 
                                
向伟大的元    夫·希  勒致以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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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uote 2.扬州古船
  • 问得好!原本自由是人们公认的价值观,本不需要正名。可是,在现实中,很多人忌谈自由,怕谈自由,他们心中对自由的观念不甚了解,因而需要正名。
  • 2007-11-20 14:55:52 回复该留言
  • quote 1.cocococo
  • 今天才来正名吗?自由需要正名吗?
  • 2007-11-20 8:56:19 回复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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