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语文文化,倡导语文教育,服务语文教学,发展语文思想。
很好。
署名“大山那边”的回复:
还是继续说说我的看法,请教于“归去来”:
“宣传文化”自然没有错,但这里,如果用“发展文化”是不是可以呢?因为“语文思想”更多的是个体思考和实践的结果,它具有“私人性”,于是就有了“宣传”的必要。既然“思想”已经用了“宣传”,自然“文化”换一个动词呢?再说“文化”比起“思想”来是更广大的范畴。如果存在一种被称为“语文文化”的“文化形态”的话,那应该是我们语文教学的目标之一。所以,这里用“发展”似乎更妥贴。
另外“语文教育”能否“倡导”?假定我们取“教育”的狭义,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发挥语文的德育或思想教育功能,这样,似乎和下面的“语文教学”似乎连起来了。但问题是狭义的“语文教育”,不应该仅仅是“倡导”,事实上它本身就是“语文教学”的组成部分么,两者并列,问题就明显了。那么,假如我们取“教育”的广义,那么,似乎问题更明显了:教学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怎么只落得个“倡导”的份呢?
根据这些考虑,我建议是不是可以改成:
服务语文教学,引导语文实践;宣传语文思想,发展语文文化!
首先肯定,你比爱民老师实在,不务虚.具体地表达了意见。我再说几点:
1、要针对问题说问题,不要说“大批”“受不了”这样的话,以免讨论剑走偏锋。
2、我的那句话并没有提哪些是具体内容,哪些是“目标”,没有什么“服务”“被服务”的关系,那几个短语是并列的,是同时从几个方面给论坛定位。
3、你的提法中“语文教学”与“语文实践”内容基本上是重复的,如果你认为各有其内容,请你说明。
4、“语文文化”放在前面,放在后面,并没多大关系,原因之一我的第二点说了,原因之二,重要的东西有放在后面,也有放在前面的,正如文章层次上有分总式,也有总分式。这点没必要多计较。
稍微说多了点,请不要以为是什么铺天盖地的“大批”。多说,是为了把问题说清楚。
署名“大山那边”的回复:
“语文教学”和“语文实践”的内容并不重复!可能,你把“语文实践”等同于“语文教学实践”了!这两者可是不同的呀!
细细琢磨起来,“语文文化”一词我感到有点问题。能不能说说你的想法?在你的词典里,“语文文化”究竟是什么?
……
根据这些考虑,我建议是不是可以改成:
服务语文教学,引导语文实践;宣传语文思想,发展语文文化!
……
署名aimin的回复:
--说的真好!至少,在逻辑关系上是明了的!
首先,要服务于“语文教学”,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们首先是“语文教师”!
其次,“语文教学”的目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引导我们的下一代能够按照我们所希望的样子开展“语文实践”?!
再次,作为专家或者对语文教学有那么一点想法的人形成的“语文思想”,自然要大力宣传,并且使其运用于“语文教学”和“语文文化”,从而实现“理论到实践”转化,使我们的学生得益。
最后,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发展以本民族母语为基本载体的文化--假定我们就把这称为“语文文化”的话--从而使我们的母语兴旺发达!
--这四句话,既包括了本论坛的特点:以学生个体的“语文实践”的优化、和作为社会重要元素的“语文文化”的发展,作为自己的宗旨和目的;以“语文教学”和“语文思想”作为手段和工具,来实现这个目标!
各位网友:大家以为如何?
既然爱民老师把解释别人的话当作自己高深的思考,那么学着你回复的方式,也反问一下,你所说的“语文实践”指的是什么?“语文教学”指的是什么?两者是什么关系?
请大山老师暂时不要回答,免得又被借去当做别人的观点。
署名“aimin”的回复:
--我没有把这段解释“当作自己高深的思考”,只是顺着“大山那边”网友的意思作了我自己的解释。大山网友认为解释的符合他的意思,自然好;如果大山网友认为解释不那么妥当,我也认为是好事,这样可以避免误解--总之,无论“证实”还是“证伪”,都是好事,因为这毕竟使我们对所讨论的问题的认识,深了一步!
--“归去来”要我说“语文实践”指的是什么,“语文教学”又指的是什么--我以为:前面大山网友的回答有道理,因为“语文实践”不等于“语文教学”。
--在我看来,“语文实践”包含着“语文教学”,但“语文教学”决不是“语文实践”的全部。人类社会的特点告诉我们,作为社会性动物,人们离不开语言的交流,这种语言交流本身就是“语文实践”。“语文教学”是养成和提升语文能力和素养的重要方法和基本途径,是促进和推动“语文实践”的基础和保障。
--以上这些,如有不妥,敬请“归去来”和“大山那边”网友指正!先谢了!
是不明白,请教:
1、你说“人们离不开语言的交流,这种语言交流本身就是“语文实践”,“语言交流”,就是我们在这样说的“语文实践”?语言与语文什么关系?你是不是把它们等同了。
2、“养成和提升语文能力和素养的重要方法和基本途径”,你说是“语文教学”,如果把这点说成“语文实践”,为什么不行?语文实践不是“养成和提升语文能力和素养的重要方法和基本途径”?
所以,你根本没有把“语文实践”“语文教学”区别开来,就盲目肯定了别人的将“语文实践”与“语文教学”并说。
这个帖子是讨论论坛定位的,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另开帖讨论。
很高兴地看到你静下心来,很好。:)
署名“aimin”的回复:
--首先,我感到很高兴。因为我终于可以摆脱被莫名其妙卷入的那种“被妖魔化”的困扰了!
--上面两个问题我想简单的回答如下:
1、“语言交流”和“语文实践”这两个概念,在逻辑上属于种属关系。“语言交流”是“语文实践”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因此,作为一个判断句,我们可以说“语言交流是语文实践”,但不可以反过来说“语文实践是语言交流”,这正如我们可以说“××是人”但不能反过来说“人是××”一样的道理。
2、“语文教学”和“语文实践”的关系也是如此。前面大山网友曾经告知你:“语文实践”和“语文教学实践”不是一回事,我理解他似乎正是想说明这个道理。按照一般理解:“语文教学实践”自然也是一种“语文实践”,但是它不是全部。问题是:你在将四句话并提时,应该考虑有所区别。
谢谢,你也终于平静下来了!握握手吧,我的老乡!
本论坛没有不服务,教学,教师。
至于“第一位”的说法,值得商榷。说了,所以的语文论坛,一个脸孔不好。
我还是造成“交流”“研究”这个说法。平等。
署名“aimin”的回答:
--其实,说“服务”没有什么不好的,现在“政府”都在倡导“服务”呢,何况论坛。
--还是我上面说的:“服务”第一位,没问题的。而“怎么服务”才是我们应该注意的!
--比如:“中学语文资源网”的“论坛”,它的特色在“课例研究”。那个论坛,栏目很多,但真正有影响的是“课例”以及围绕着“课例”进行的讨论。“人教论坛”则侧重于“教材”;……所以,我说过:在讨论“定位”时,还需要调查研究一下,目前国内同类论坛上,还有哪些“服务”被遗忘,这样才有可能形成自己的特色。

在“中国语文发展论坛”上的争论--关于方向